为使校园观光车运行期间安全规范、准时准点,并切实加强驾驶员及车辆的管理,提高运行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开展工作.
2、每月驾驶员休息4天,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停运时间,如需休息需提前2天告知管理人员。
3、单次迟到、早退5分钟(含5分钟)至30分钟(含30分钟)内,处罚30元/次,单次迟到、早退30分钟以上至3小时(含)按旷工半天处理,超过3小时,按旷工1天处理。每月迟到、早退不超过3次,每超过1次旷工1天处理。
4、严禁无请假条请假(有事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,突发状况除外),请假须向管理人员提交请假条,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请假,病假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证明,否则按旷工处理,如未批准擅自不到岗的,一律视为旷工。
5、按安排好的班次营运,如需调班,各驾驶员之间可自行协商,协商好后以书面形式告知车队领导进行备案;
6、驾驶员吃饭时间为半小时,视营运情况安排吃饭时间
7、旷工1天按天平均工资的3倍扣除,以此类推。
8、基本工资中计提200元设为全勤奖。
附:工作时间:
周一至周五上午7:30至下午7:00
周一至周五上午7:30至下午8:30(两台车
周六至周日(早班)上午9:00至下午7:00
(晚班)上午11:00至下午8:00(两台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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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16日